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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评价报告信息公开

2014H61-金031 臼井汽车零部件(上海)有限公司汽油发动机GDI缸内直喷轨、连接管生产基地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预评价 □控制效果评价 □现状评价 报告信息公开表
委托批号: 2014H61-金031            报告编号: 21YP201412000410008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臼井汽车零部件(上海)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臼井汽车零部件(上海)有限公司汽油发动机GDI缸内直喷轨、连接管及其他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建设地址 金山工业园区金山工业区CB_201001030-1号地块
建设项目存在的
职业病危害因素
存在的主要职业病
危害因素
金属烟尘、锰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铜烟、臭氧、石蜡系碳氢化合物、一氧化碳、电焊弧光、高温、噪声、工频电场等。
检测结果 无现场检测结果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 现场调查:周子龙、陈周银
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秦军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时间 现场调查:2014.12.10
评价结论与建议 (1)结论
本项目行业为汽车制造业/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行业代码为C3660。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制造业中第二十三类的“汽车制造业”,定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项目运行期主要涉及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金属烟尘、锰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铜烟、臭氧、石蜡系碳氢化合物、一氧化碳、电焊弧光、高温、噪声、工频电场等。
项目建设期涉及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混凝土粉尘、金属粉尘、电焊烟尘、沥青烟、苯、甲苯、二甲苯、溶剂汽油、煤焦油、乙酸乙酯、乙酸丁酯、铅烟、汞、甲苯二异氰酸酯、锰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氮氧化合物、臭氧、甲醛、电焊弧光、噪声、高温、工频电场、全身振动、局部振动等。
项目总体布局、建筑设计卫生、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布局、职业卫生管理、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配备、应急救援设施等内容符合相关要求;辅助用室等内容部分符合要求(未设置浴室)。
(2)建议
1)项目预定位点焊等产生尘、毒的岗位拟设置局部排风设施,其排风罩的设置应遵循以下原则:①排风罩应尽可能包围或靠近有害物发生源;②排风罩的吸气气流方向尽可能与污染气流方向一致;③已被污染的吸入气流不允许通过人的呼吸区,设计时要充分考虑操作人员的位置和活动范围;④排风罩应力求结构简单、造价低,便于制作安装和拆卸维修;⑤要与工艺密切配合,使局部排风罩的配置与生产工艺协调一致,力求不影响工艺操作;⑥要尽可能避免或减弱干扰气流;⑦排风罩罩口要有一定的控制风速。
2)项目生产厂房办公区域和5X车间拟采取空调通风系统,车间新风口应低于排风口;新风进风口下缘距室外地坪不宜小于2m,当设在绿化带时不宜小于1m;新风口应设在室外空气较清洁的地点,宜设在全年出现频率最小风向西南风的上风侧;排风口不得朝向室外空气动力阴影区和正压区;排风口不宜设在新风口的上风向;新风系统的新风应直接采自室外非空气污染区,不应从机房、楼道及天棚吊顶等处间接吸取新风。
3)项目应细化清洗、预定位点焊、钎焊等车间机械通风设计内容,根据工作场所内有害物源与作业人员的相互关系、有害物质的性质和浓度、建筑门窗等方面,合理设置机械通风的气流组织。进、排风口的相对位置应设置得当,避免进风气流不经污染地带就直接排出室外,形成“气流短路”。同时,车间排风口应远离空调车间新风系统的新风口设置。
4)项目车间卫生特征等级为3级,应按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宜在厂区车间附近或厂区设置集中浴室。浴室可由更衣间、洗浴间和管理间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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