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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评价报告信息公开

2014H61-浦011 上海世邦机器有限公司上海世邦高端矿机研制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预评价 □控制效果评价 □现状评价 报告信息公开表
委托批号: 2014H61-浦011                  报告编号: 21YP201412000320006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上海世邦机器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上海世邦机器有限公司上海世邦高端矿机研制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建设地址 临港重装备产业区K0602-C地块
建设项目存在的
职业病危害因素
存在的主要职业病
危害因素
铁尘、二甲苯、丙酮、丁醇、切削液油雾、矿物油、醇酸树脂、环氧树脂、聚酰胺树脂、高频电磁场、噪声、工频电场等
检测结果 无现场检测结果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 /
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李明姝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时间 /
评价结论与建议 (1)结论
本项目为矿山机械制造业,行业代码为C3511。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制造业第二十二类,专用设备制造业,定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厂区总平面布置和车间设备布局、工程防护措施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规定。
本项目存在的不足之处:①流线型屋顶通风器的通风面积和厂房可开启门窗面积未设计;②喷漆房进风口位置、废气处理后的排风口位置、全面通风量等未设计;③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未严格落实。本次评价已在第一部分第五章建议中提出了相关补充性建议。
综上所述,该建设项目若能在以后的设计、施工和正式投产中,进一步完善与落实相关的设计内容,并积极采纳本报告提出的建议,确保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配备完善、运行正常,个体防护措施落实到位,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切实执行,则该建设项目在建成投产后,其职业病防治方面内容基本可行。
(2)建议
5.1.1完善厂房通风设计。公司应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5.3.2”条款内容对厂房的屋顶通风面积和可开启门窗面积进行合理设计,天窗设计应满足卫生如下要求:阻力系数小,通风量大,便于开启,适应不同季节要求,天窗排气口的面积应略大于进风窗口及进风门的面积之和。同时,公司应根据《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2003)的要求合理设计天窗挡风板。
5.1.2完善喷漆房全面通风换气量的设计。公司应按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合理设计喷漆房独立通风系统的全面通风换气量。喷漆过程中可能产生二甲苯、丁醇等有毒有害物质,苯系物及醇类同时放散于空气中时,应按各种气体分别稀释至规定的接触限值所需要的空气量的总和计算全面通风换气量;另外,喷漆作业时可能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故,喷漆房的全面通风换气量应同时满足12次/h的事故通风的要求。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公司应定期对喷漆房通风系统进行维护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5.1.3完善喷漆房全面通风系统的进风口位置、废气处理后的排风口位置设计。公司应根据《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2003)的要求,合理设置进风口位置、废气处理后的排风口位置:①进风口位置应设在室外空气较清洁的地点;②进风口应低于排风口;③进风口的下缘距室外地坪不宜小于2m,当设在绿化地带时,不宜小于1m;④应避免进、排风短路;⑤进风口不应布置在人员经常停留或经常通行的地点;⑥排风口与进风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m;当水平距离不足20m时,排风口必须高出进风口,并不得小于6m;⑦排风口不得朝向室外空气动力阴影区和正压区。
5.1.4严格落实职业卫生管理制度。①类比项目未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公司应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47号(2012))的要求,结合已建工厂使用的原辅材料MSDS以及实际生产情况,对照《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物理因素》(GBZ 2.2-2007)合理安排职业病危害检测项目,并严格落实。②类比项目存在职业健康检查受检率不足100%等不足,公司应按《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规定确定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组织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保证员工职业健康检查受检率和员工健康监护档案建档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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