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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评价报告信息公开

2014H62-松012 松江区泖港新浜供水工程五厍泵站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预评价 
控制效果评价 □现状评价 报告信息公开表
委托批号:2014H62-012                         报告编号:21KP201504000110003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上海市松江自来水公司
项目名称 松江区泖港新浜供水工程五厍泵站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地址 松江区泖港镇,东近黄桥公路,南近叶新公路,西邻黄桥江
建设项目存在的
职业病危害因素
存在的主要职业病
危害因素
 
氯化氢及盐酸、噪声、工频电场、次氯酸和高温
 
 
检测结果 本次次氯酸和高温未检测,主要检测了氯化氢及盐酸、噪声和工频电场。检测结果表明氯化氢及盐酸(1个点)、噪声(2个点)和工频电场(1个点)均符合相应的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不合格点0个。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 现场调查:周华
采样:檀明涛、王亮
检测:杨佩佩、黄浩晨
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胡坚强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时间 现场调查: 201410.22~10.24
采样:201410.22~10.24
检测:201410.22~10.24
 
 
评价结论与建议
(1)结论
本项目为自来水生产和供应(行业分类),行业代码D4610。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本项目属于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中的第三类第一项 “自来水生产和供应”,为“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总体布局、建筑物内功能分区、设备布局、建筑设计卫生、辅助用室等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等规定的要求。
本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为:
  1. )职业健康检查未落实;
  2. )未制定次氯酸钠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
  3. )未明确列出职业卫生专项经费概算情况;
(2)建议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的相关要求,完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设置,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制定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建立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定,建立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制度,建立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制度,建立企业职业卫生档案,落实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制度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项目应明确职业卫生专项经费,包括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投入、防护设施维护保养、个体防护用品购置、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等内容,确保经费落实到位,做到专款专用。认真落实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2. )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及《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第二章的要求,应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的要求,完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认真开展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时等的职业健康检查制度,根据生产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噪声、工频电场)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在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针对性的职业健康检查。
  3.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的要求,结合次氯酸钠的化学特性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及时发现预案不足之处并进行修订,确保应急预案有效。
  4. 建立并落实生产设备与机械排风设置等各类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使用、维护及检修的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由专人负责生产设备与各类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定期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其合理、高效、正常运转。
  5. 严格落实上海市松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核意见及预评价报告中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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