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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评价报告信息公开

2015H63-浦005 雷舸阀门(上海)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预评价 □控制效果评价 
现状评价 报告信息公开表
委托批号:2015H63-005                   报告编号:21XZ201507000260009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雷舸阀门(上海)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雷舸阀门(上海)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建设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富特北路211号8A楼,一层B部位,二层全部位
建设项目存在的
职业病危害因素
存在的主要职业病
危害因素
正溴丙烷、环氧丁烷、叔丁醇、二甲氧基甲烷、异丙醇、氮气、金属粉尘、氟化聚合物、高温、噪声、低温、工频电场
检测结果 合格点7个,不合格点1个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 现场调查:周子龙、徐帆
采样:张远、刘梁柯
检测:王珂、曾宏伟
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诸言华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时间 现场调查:2015.5.14、5.15、5.18
采样:2015.5.14、5.15、5.18
检测:2015.5.14~5.19
评价结论与建议
(1)结论
本项目为阀门和旋塞制造,行业代码为C3443。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本项目属制造业中的第二十一类“通用设备制造业”,定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工艺设备布置、辅助用室及个体防护等符合相关要求。
    本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为:①组装岗位噪声检测结果超过相关规定,防护设施不符合要求;②职业病危害监测与评价管理制度不完善;③建筑设计卫生中新风量不满足要求;④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不完善;⑤总平面布置不符合要求;⑥设备布局不符合要求。
(2)建议
  1. 企业组装岗位8h等效声级达到92dB(A),本项目应完善作业场所噪声危害综合控制治理措施计划。
(1)采用不产生有害能量或者产生较少的机械设备。企业可淘汰压缩空气干燥产品的工艺,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如干燥箱、烘箱等,从源头进行治理。 
(2)根据《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卫法监发〔1999〕620号)采取综合治理措施控制作业场所噪声危害,保障员工健康,预防职业病的发生,具体建议如下:
  1.    )因工艺所限不能设置降噪防护设施的,应为接触噪声危害的职工配备三种以上的护耳器(包括不同类型、不同型号的耳塞或耳罩),并严格落实护耳器的佩戴。
  2.    )组织员工进行听力测试以及听力保护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噪声对健康的危害、听力测试的目的和程序,同时结合历年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个体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等内容对员工进行全面教育。
  3. 清洗剂中含有90%溴丙烷成分,GBZ2.1中未对该物质制定职业接触限值。溴丙烷对神经中枢具有抑制作用,高浓度下可引起肺及肝功能损害,故企业应加强防范工作,督促员工在接触清洗剂的过程中佩戴好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
  4. 公司2F生产区域设9台分体式空调,但未设置新风系统,夏季作业开启空调时,门窗关闭将导致新风供应不足,故应通过设置新风系统或定时开启门窗,保证人均新风量不小于30m3/(h·人)。3.1.4完善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根据用人单位历年检测资料显示,公司历年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的检测点数不符合要求,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及《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等要求进行完善,检测点应覆盖所有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位,严禁少检漏检。
  5. 用人单位完善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企业2015年之前均未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应完善相关制度,按要求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并妥善保存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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