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H61-金009 上海深日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胶印油墨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
上海深日化工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上海深日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胶印油墨改扩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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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址 | 金山区第二工业区夏盛路288号,基地东至博仁公司,西至夏盛路,南至哲伟公司,北至原二化厂 | |
建设项目存在的 职业病危害因素 |
存在的主要职业病 危害因素 |
石灰石粉尘、炭黑粉尘、氧化镁、酞菁、氧化钙、聚合氯化铝、聚丙烯酰胺、树脂酸、对特辛基苯酚、甘油、酮酸、亚麻酸、亚油酸和油酸的甘油酯、矿物油、1、6-己二醇丙烯酸酯、多聚甲醛、甲醛、硫化氢、氨、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噪声、高温和工频电场等。 |
检测结果 | 无现场检测结果 |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 | 无现场调查、采样、检测 | |
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 / |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时间 | /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1)结论 本项目行业为: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行业代码C2642。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号),本项目属于制造业中第十三类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的“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定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存在不足的内容主要有:应急救援设施设置不全、总平面设计不合理、辅助用室设计不全、未拟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专项经费未细化等。 (2)建议 1)本项目应加强投料、包装和粘度测试岗位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的落实,应保证投料、包装、粘度测试每个岗位均设置有吸风罩。投料岗位的吸风罩应设置在工人投料操作位的前方、投料口的上方;包装岗位的吸风罩应设置在包装操作位前方,接料口上方;粘度测试所在的搅拌岗位应将吸风罩设置在搅拌机上方靠近工人操作的位置。 2)本项目应在储罐区设置泄漏报警装置并在储罐区周围设置泄险沟,废水处理巡检位应设置硫化氢气体报警装置(警报值为10mg/m3)。 3)《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 -2010)5.2.1.4要求生产区宜选在大气污染物扩散条件好的地段,布置在当地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产生并散发化学和生物等有害物质的车间,宜位于相邻车间当地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非生产区布置在当地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辅助生产区布置在两者之间。本项目辅助用房(已建)布置于当地全年最小频率风向(西南风)的上风向,公司宜对厂区重新布局,如条件所限,宜在仓库和辅助用房之间种植树木进行隔离。 4)公司应按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 -2010)要求设置浴室、更/存衣室,本项目生产车间卫生特征为2级,应在车间内设置浴室,并保证相关设施配置数量能够满足使用要求,每个淋浴器设计使用人数上限为6人;更/存衣室可按照同室分柜存放的原则设计,衣柜数量应满足生产人员1人2柜的全员人数要求。 5)项目应根据《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等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厂房车间、检测、包装、办公休息室和辅助用室等采光和照明的相关设计,完善备用照明、应急照明等的设置,选用合适的照明灯具,使照度满足生产和卫生需要。 6)本项目尚未制定相关职业卫生相关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的要求,建立、健全下列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包括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管理制度、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等,并认真执行。 7)应制定和细化职业卫生专项经费,其应包括卫生防护设施设置及维护费用、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检验与评价费用、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放及维护费用、职业健康监护费用、培训教育费用等内容,并确保经费落实到位,做到专款专用。 8) 上海深日化工有限公司应针对原厂(上海深日油墨有限公司),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相关管理制度,为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各个岗位设置相应的防护设施,并配备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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