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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评价报告信息公开

2014H63-闵010 上海琉璃工房琉璃艺术品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预评价 □控制效果评价 
现状评价 报告信息公开表
委托批号:2014H63-010                   报告编号:21XZ201407000150003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上海琉璃工房琉璃艺术品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上海琉璃工房琉璃艺术品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建设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七宝镇华中路488号
建设项目存在的
职业病危害因素
存在的主要职业病
危害因素
琉璃粉尘、石蜡粉尘、石膏粉尘、碳化硅粉尘、石蜡烟、氟化氢、硫酸及三氧化硫、工频电场、高温、噪声等
检测结果 检测点:28个
合格点:28个
不合格点:0个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 现场调查:王松阳、黄伟
采样:何晓峰、檀明涛
检测:江湖、沈凌
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马思美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时间 现场调查:2014.8.1;2014.8.8、11、12
采样:2014.8.8、11、12
检测:2014.8.08~13
评价结论与建议
(1)结论
参照安监总安健〔2012〕73号文《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该项目属于制造业中第十七类“玻璃制品制造”,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
本项目在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琉璃粉尘、石蜡粉尘、石膏粉尘、碳化硅粉尘、石蜡烟、氟化氢、硫酸及三氧化硫、工频电场、高温、噪声等。本次检测各作业岗位检测点化学有害因素的浓度均符合GBZ 2.1-2007职业卫生标准的限值;各岗位物理因素强度均符合GBZ 2.2-2007职业卫生标准的限值。
本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为:未设置浴室。
(2)建议
  1. )本项目车间卫生特征等级为2级,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第7.2.2条的要求,公司应增设浴室,浴室可有更衣间、洗浴间和管理间组成,更/存衣室,便服室、工作服室可按照同室分柜存放的原则设计,以避免工作服污染便服;浴室内一般按4个~6个淋浴器设一具盥洗器,淋浴器的数量按6人/个设计;女浴室不得设浴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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