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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评价报告信息公开

2014H61-金032 建设PET、TP、TR饮料生产线项目

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预评价 □控制效果评价 □现状评价 报告信息公开表
委托批号: 2014H61-金032              报告编号: 21YP201502000210003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上海统一企业饮料食品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建设PET、TP、TR饮料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址 东至金舸路,西至金流路,南至规划道路,北至规划河道
建设单位:上海统一企业饮料食品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存在的
职业病危害因素
存在的主要职业病
危害因素
硅藻土粉尘、活性炭粉尘、氢氧化钠、硝酸、过氧化氢、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硫化氢、氨、氢氧化钠、合成树脂、醇酸树脂、碳酸钙、植物油、高沸点矿物油、白电油、异丙醇、乙酸乙酯、丙酮、丁酮、乙二醇丁醚、噪声、高温、低温、工频电场
检测结果 无现场检测结果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 /
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时间 /
评价结论与建议
1.评价结论:
本项目属于果菜汁及果菜汁饮料制造,行业代码:C1523。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制造业中第三类的“酒制造业”,定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专项投资、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符合相关要求。
本项目存在不足的内容主要有:厂区未设置浴室、洗涤塔附近未设置洗眼冲淋装置、氢氧化钠暂存点未设置洗眼冲淋装置及围堰;项目生产车间及部分辅助车间通排风设计不完善。针对上述存在不足,本次评价在第五章建议中提出了相关补充性措施及建议。
2.建议
2.1本项目污水处理站接泥间宜设置有毒气体报警装置,其设计情况应按照《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GBZ/T 223-2009)的要求在相关岗位设置有毒气体报警装置、设定报警值、对有毒气体报警装置进行管理与维护,并确保在建设过程中落实,避免今后运行过程中发生突发性职业危害事故。有毒气体报警装置参数设置情况见下表。
设置地点 检测项目 警报值
MAC(mg/m3
监测报警仪的探测器 检测误差
(%F.S.)
相应时间
(S)
废水处理站
接泥间
硫化氢 10 ECD ≤5 ≤60
 
2.2项目应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相关规定,在可能存在或产生有毒物质的工作场所应根据有毒物质的理化特性和危害特点配备现场急救用品,设置冲洗喷淋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必要的泄险区以及风向标。本项目针对氢氧化钠溶液应在暂存点设置冲淋、洗眼设置:
(1)冲淋、洗眼设施应靠近可能发生相应事故的工作地点;
(2)喷淋、冲眼设施应保证连续供水;
(3)应有清晰的标识,并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包养维护以确保其正常运行。
2.3项目应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相关规定,针对储存氢氧化钠溶液、硝酸溶液等产生或可能存在毒物或酸碱等强腐蚀性物质的工作场所应设冲洗设施;贮存酸、碱及高危液体物质贮罐区周围应设置泄险沟(堰)。
2.4本项目宜参照《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2003)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具体要求,完善生产车间及部分辅助用房的通排风,并进一步细化本项目生产车间一洁净室的设计参数,并使其满足以下要求:
(1)新风口周围应无有毒或危险性气体排放口,同时远离建筑物的排风口或其他污染源,并设置防雨罩百叶窗等防水配件、耐腐蚀的防护(防虫)网和过滤网。任何情况下,新风口与污染气体排气口不得小于5m;
(2)新风口应低于排风口;
(3)新风进风口下缘距室外地坪不宜小于2m,当设在绿化带时不宜小于1m;
(4)新风系统的新风应直接由风管通过送风口进入室内。
2.5项目车间卫生等级为3级,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公司宜在车间附近或厂区集中设置浴室,浴室可由更衣间、洗浴间和管理间组成。
2.6项目污水处理站清淤、维护、维修等作业均为委外,需明确告知待承包企业在工作过程中可能遇到的职业病危害种类、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等信息,并确认待承包企业具有职业病危害防护能力;用人单位应加强对其督导,督促其建立、完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台帐,并认真落实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职业健康监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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