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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评价报告信息公开

2014H61-松006 乳化香精车间改造项目

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预评价 □控制效果评价 □现状评价 报告信息公开表
委托批号: 2014H61-松006              报告编号: 21YP201408000100003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小川香料(上海)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乳化香精车间改造项目
建设地址 上海市松江工业园区江田东路85号
建设项目存在的
职业病危害因素
存在的主要职业病
危害因素
一氧化碳、柴油、柴油燃烧废气、乙醇、丙三醇、d-苧烯、异丁香酚甲醚、辛醛、圆柚油、树脂醛糖、半乳糖、葡萄糖醛酸、脂肪酸蔗糖酯、蔗糖酯、高温、噪声
检测结果 无现场检测结果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 张洁
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李仲涛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时间 /
评价结论与建议 1.评价结论:
本项目属于日用化学产品制造,行业代码:C2684。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制造业中第十三类的“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定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运行期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设计卫生、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卫生专项投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急救援措施符合相关要求。
本项目运行期存在不足的内容主要为水相液体投料岗位、油相液体投料岗位、清洗岗位、分装岗位未设置局部排风设施。针对上述存在不足,本次评价在第五章建议中提出了相关补充性措施及建议。
2.建议
2.1本项目应根据《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GBZ/T 194-2007)的相关要求,在产生毒物的分装、清洗岗位设置局部排风设施。分装岗位宜安装可移动式排风罩;清洗岗位为员工操作清洗机进行作业,在清洗区域宜安装下吸式排风罩。
排风罩的设置应遵循以下原则:排风罩应尽可能包围或靠近有害物发生源;排风罩的吸气气流方向尽可能与污染气流方向一致;已被污染的吸入气流不允许通过人的呼吸区,设计时要充分考虑操作人员的位置和活动范围;排风罩应力求结构简单、造价低,便于制作安装和拆卸维修;要与工艺密切配合,使局部排风罩的配置与生产工艺协调一致,力求不影响工艺操作;要尽可能避免或减弱干扰气流;排风罩罩口要有一定的控制风速。
2.2项目应根据《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列》第十二条规定,在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应当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本项目应在乙醇储罐区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
2.3本项目委外作业需在外包前明确告知待承包企业在工作过程中可能遇到的职业病危害种类、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等信息,并确认待承包企业具有职业病危害防护能力。须签订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职业病防治职责与义务。
2.4委外作业过程中,用人单位应提供符合要求的监测、通风、通讯、个人防护用品设备、照明、安全进出设施以及应急救援和其他必须设备,并保证所有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劳动者能够正确使用。
2.5本项目乙醇储罐维护清洗作业时可能涉及密闭空间作业,作业期间可能发生意外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建设方应加强维护作业工人或外包单位的督导,并建立和完善以下措施:
(1)应制定进入受限空间准入制度,作业人员必须申请,并应得到批准后方可作业;
(2)制定受限空间作业应急救援预案;
(3)进入受限空间前,用人单位应检查确认安全应急措施的落实到位情况,在确保安全后,方可进入密闭空间作业;
(4)如果密闭空间与生产系统连接,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隔绝,未经安全隔绝,不得进入密闭空间作业;
(5)进入密闭空间作业前,应用空气将密闭空间内的有毒有害气体置换出来,有毒有害物质的浓度须在国家规定的最高容许浓度以下;
(6)为防止意外发生,进入密闭空间作业时,宜佩戴正压供气式呼吸器、便携式检测报警仪以及通讯联络器材,密闭空间外现场必须有人监护,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应有联络信号,发现异常应及时进行救护;
(7)监护人员,在作业前,必须熟知应急救援措施,事先必须准备好用于救护作业人员的相应工具(如安全绳、空气呼吸器、担架等救护器材);如预测危险较大时,应立即通知人员撤出密闭空间或应提前安排救护队员进行现场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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