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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评价报告信息公开

2015H63-青003 纳峰真空镀膜(上海)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预评价 □控制效果评价 ☑现状评价 报告信息公开表
委托批号:2015H63-003                   报告编号:21XZ201507000320010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纳峰真空镀膜(上海)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纳峰真空镀膜(上海)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建设地址 青浦区华纺路99弄99号
建设项目存在的
职业病危害因素
存在的主要职业病
危害因素
镍、铬、钛、氩气、氢氧化钠、氢氧化钾、高锰酸钾、氯化氢及盐酸、矽尘、噪声、高温等
检测结果 合格点:11
不合格点:0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 现场调查:蒋昊驰
采样:牟来志、曹捷振
检测:王珂、江湖
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徐春明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时间 现场调查:2015.4.1~3
采样:2015.5.4~6
检测:2015.5.4~7
 
评价结论与建议 (1)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该企业行业分类为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制造,行业代码:C3562。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本项目属于制造业中第二十二类“专用设备制造业”,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用人单总体布局、建筑设计卫生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GBZ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规定的要求。
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为:①镀膜岗位未设置氧含量报警及事故排风;②排风罩设置形式不符合要求;③清洗岗位未配备防毒口罩;④职业健康检查岗位不全;⑤辅助用室设置存在缺陷;⑥企业未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 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及档案建立存在不足;⑧警示标识及现场告知设置不完善。
(2)建议
1) 1F镀膜车间、2F功能镀车间、2F logo镀膜车间均设有氩气钢瓶,存在氩气泄漏与窒息风险,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205-2007)的有关要求,车间内应设置含氧量监测报警器与事故排风。报警器的设置应靠近相关生产单元,含氧量报警值不低于18%。事故排风应与报警器相连锁,换气次数不小于12次/h。
2) 1F清洗车间、2F功能镀清洗车间、2F logo清洗车间、退膜车间清洗槽均采用上吸式排风罩,清洗槽产生的化学危害因素通过操作位上劳动者的呼吸带,其设置形式不能有效避免劳动者对危害因素的接触。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用人单位宜对上述生产区域的防护设施进行改造,选用侧吸式排风罩,加强对劳动者的保护。
3) 1F清洗车间清洗岗位、2F功能镀清洗车间清洗岗位、2F logo清洗车间清洗岗位涉及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危害,未配备防毒口罩。用人单位应根据《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2008),为上述岗位选配防毒口罩。
4) 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本项目应对辅助用室的设置进行完善。按照标准所规定的人数最多班组女工人数,企业应根据标准要求设置妇女卫生室。企业宜增设独立更衣室改善劳动者更衣条件,按照1人1柜的标准配备更衣柜;宜增设车间休息室。
5)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检查受检岗位不全。根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2012年)),用人单位应组织镀膜岗位职工进行镍、铬等项目的职业健康检查。
6) 用人单位应依据《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要求,及时、如实向青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
7) 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要求,用人单位应当于工作场所设置职业卫生公告栏,并完善公告栏内容,包括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应当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的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图形、警示线、警示语句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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