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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评价报告信息公开

2015H61-金033 上海冉浩实业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食用油脂深加工扩建项目

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预评价 □控制效果评价 □现状评价 报告信息公开表
委托批号:2015H61-033                   报告编号:21YP201501000270005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上海冉浩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上海冉浩实业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食用油脂深加工扩建项目
建设地址 上海金山区朱泾镇新农镇东日路186号
建设项目存在的
职业病危害因素
存在的主要职业病
危害因素
活性白土粉尘、活性炭粉尘、天然气、一氧化碳、氢氧化钠、乙mi、乙醇、酚酞、塑料热解气、油脂、油雾、碳酸钠、工频电场、高温、噪声等
检测结果 无现场检测结果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
  •  
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刘加龙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时间
  •  
评价结论与建议 (1)结论
本项目行业类别为食用植物油加工,行业代码为C1331,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植物油加工中的“食用植物油加工”,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
项目总体布局、生产工艺与设备布局、职业卫生管理等方面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ZB1-2010的规定。
本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为:
①检验岗位未设置局部通风排毒装置;②未制定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其管理制度;③检验岗位未设置冲淋、洗眼设施;锅炉房未设置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一氧化碳报警装置、事故通风装置;未制定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罐区围堰设计未细化;储罐清洗岗位未配置氧气便携式报警仪、未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程及应急预案;④综合车间与生产车间一的间距小于综合车间高度;⑤采光照明方案未确定;⑥未设置浴室及更/存衣室;⑦未制定职业卫生专项投资预算。
(2)建议
(1)本项目综合车间与生产车间一的间距小于综合车间高度,不利于车间自然通风与车间自然采光。本项目应:
①应在生产车间设置机械通风装置,在日常管理中,应确保门窗正常开启,通风设施正常运行。
②完善综合车间与生产车间一的采光照明设计,加强车间照明灯具的管理,照明灯具不能正常工作时应及时更换维修,满足生产采光照明需求。
(2)本项目检验室检验员岗位使用到化学药品氢氧化钠、乙mi、乙醇、酚酞等,应在检验岗位设置冲淋、洗眼设施,且服务半径在15米范围内。
(3)本项目在锅炉房使用到天然气,燃烧过程中会产生一氧化碳。锅炉房内应按照《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GBZ/T 223-2009)的规范,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一氧化碳报警装置(一氧化碳报警装置设置报警值30mg/m3和相应的高报值);在锅炉房内合适位置安装事故排风装置且设计排风次数不小于12次/h;制定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本项目检验员工作过程中使用到的化学药品氢氧化钠、无水乙醇、无水乙mi、酚酞,应在检验岗位设置局部通风排毒装置。局部通风排毒装置应维持负压操作,将逸散的有毒物质排出。有毒有害的物质被吸入排毒罩口的过程,不应通过操作者的呼吸带,排毒要求控制风速在0.25m/s~3m/s之间。
(5)应具体细化罐区围堰的设计,围堰的体积应大于最大储罐容积。
(6)本项目储罐清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储罐清洗岗位应配备氧气便携式报警仪,并根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9号〔2013〕)和《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 205-2007),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及应急救援措施。其中:
①有限空间作业应当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本项目检测指标氧浓度应在18%-22%之间。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任何人员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检测的时间不得早于作业开始前30分钟。
②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企业应当对作业场所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检测或者连续监测。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作业人员再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重新通风、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
③企业应当根据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并配备相关的呼吸器、防毒面罩、通讯设备、安全绳索等应急装备和器材。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应当掌握相关应急预案内容,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7)根据《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等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厂房车间及办公室和辅助用室等采光和照明的相关设计,完善备用照明、应急照明等的设置,选用合适的照明灯具,使照度满足生产和卫生需要。
(8)按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在车间附近或厂区设置集中浴室,淋浴器的数量按照车间卫生等级3级设置(每个淋浴器设计使用人数上限值为9个人),更/存室可按照同柜分层存放的原则。
(9)根据《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为员工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并且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并落实。
(10)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的要求,落实并完善职业危害专项防治经费的预算,包括:个人防护用品的预算、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预评价预算、设备保养及维修预算、职业卫生培训预算等,并做到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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