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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评价报告信息公开

2015H62-松006 上海天臣防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原址翻建生产用房项目

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预评价 ☑控制效果评价 □现状评价 报告信息公开表
委托批号:2015H62-松006                   报告编号:21KP201505000130002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上海天臣防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上海天臣防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原址翻建生产用房项目
建设地址 本项目位于上海市松江区小昆山镇光华路509号上海天臣防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
建设项目存在的
职业病危害因素
存在的主要职业病
危害因素
甲苯、二甲苯、乙苯、乙酸乙酯、乙酸正丙酯、乙醇、丁酮、环己酮、重芳烃、臭氧、硫化锌、紫外辐射、高温、噪声、工频电场等
检测结果 合格点数:34
不合格点数:0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 现场调查:朱玲敏、方晶
采样:郭美玲、郭飞中
检测:杨佩佩、江湖
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徐良国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时间 现场调查:2015.04.24、2015.04.27、2015.04.28
采样:2015.04.24、2015.04.27、2015.04.28、2015.05.13~2015.05.15
检测:2015.04.24~2015.05.16
评价结论与建议 (1)结论:
本项目为其他未列明制造业,行业代码C4190。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本项目属于制造业中第二十八类第4项 “其他未列明制造业”,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总体布局、建筑物内功能分区、设备布局、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辅助用室、应急救援、个体防护用品等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GBZ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规定的要求。
本项目建筑设计卫生、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管理等存在不完善,存在的主要问题为:①各类档案管理明细内容不完善;②未进行过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③洁净车间外其他设空调车间采用自然通风,未设机械送风系统,不能保证车间通风换气及人均新风量要求。
(2)建议:
1)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要求完善企业职业卫生档案管理。
2)本项目印刷车间、镀膜车间、3F丝印间、3F复合间、3F模切间、3F涂布间采用设于屋顶的风冷热泵机组集中提供冷热源,末端采用风机盘管进行车间温度调节,依靠防护设施排风、门窗补风,不设机械送风系统,不符合GBZ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6.6.1的要求。上述空调车间应增设送风系统,保证车间通风换气并满足人均新风量不小于30m3/h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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