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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评价报告信息公开

2015H61-青002 采埃孚传动系统零部件(上海)有限公司租赁厂房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预评价 □控制效果评价 □现状评价 报告信息公开表
委托批号: 2015H61-青002                       报告编号:  21YP201506000090001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采埃孚传动系统零部件(上海)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采埃孚传动系统零部件(上海)有限公司租赁厂房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建设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嘉松中路1835号5-10幢
建设项目存在的
职业病危害因素
存在的主要职业病
危害因素
铁尘、氧化铁粉尘、切削液油雾、脂肪酸胺、硼酸酯、三乙醇胺、一氧化氮、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磷酸三钠、碳酸钠、电焊烟尘、电焊弧光、激光辐射、高温、噪声等。
检测结果 无现场检测结果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 无现场调查、采样、检测
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时间 /
评价结论与建议 (1)结论
本项目行业类别为汽车零部件及其配件制造,行业代码为C3660,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制造业中第二十三类的“汽车制造业”,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运行期主要涉及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铁尘、氧化铁粉尘、切削液油雾、脂肪酸胺、硼酸酯、三乙醇胺、一氧化氮、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磷酸三钠、碳酸钠、电焊烟尘、电焊弧光、激光辐射、高温、噪声等。
本项目运行期存在不足的内容主要有:气瓶间未设计氧含量报警装置及与氧含量报警装置相联锁的事故通风系统。
(2)建议
(1)本项目气瓶间储存有氮气、混合气体、氩气等窒息性气体,应在气瓶间设置事故通风装置、氧含量报警装置,其中,事故通风装置应与氧含量报警装置连锁,事故通风装置的换气次数不小于<12次/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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