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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评价报告信息公开

2016H16306018 长胜纺织科技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预评价 □控制效果评价 √现状评价 报告信息公开表
委托批号:2016H16306018    报告编号:21XZ201612000330005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长胜纺织科技发展(上海)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名称 长胜纺织科技发展(上海)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建设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联阳路318号B区
建设项目存在的
职业病危害因素
存在的主要职业病
危害因素
1-氨基-2-甲氧基-4-对甲苯磺酰胺基蒽醌、1-氨基-2-苯氧基-4-羟基蒽醌、1-羟基-4-(对甲苯胺基)-蒽醌、1,8-二羟基-4-硝基-5-(苯氨基)-9,10-蒽醌、1.8-双(苯硫基)-9.10-蒽二酮、2-乙基己醇、2-(3-羟基-2-喹啉基)-1H-茚-1,3(2H)-二酮、2,4,7,9-四甲基-5-癸炔-4,7-二醇、3,3'-[[4-[(2,6-二氯-4-硝基苯基)偶氮]苯基]亚氨]二丙腈、4,11-二氨基-2-(3-甲氧基丙基)-1H-萘基[2,3-f]异吲哚-1,3,5,10(2H)-四酮、聚萘甲醛硫磺酸钠盐、羧甲基淀粉、硫醚、苯并异噻唑啉-3-铜、丙二醇、聚多糖、柴油烟雾、烷烃化物、絮凝剂粉尘(总尘)、丙烯酸、乙二醇、氢氧化钠、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氢、氨、噪声、高温。
检测结果 在检测日工况下,各检测点检测的化学危害因素的检测结果均符合GBZ2.1-2007职业卫生标准的限值,噪声检测岗位的检测结果均符合GBZ2.2-2007职业卫生标准的限值;由于检测时非夏季高温季节,本次高温检测结果不进行判定;验证性检测项目中,在2016年10月11日调浆间1个单样检测数据中检出甲醇含量,其余时间段及其他验证性项目检测值均低于检出限。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 周子龙、庞京玺、王培成、罗二康等
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陈祥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时间 2016年9月12日~14日,2016年10月11日~13日,2016年11月日~4日
评价结论与建议 用人单位总体布局、工艺与设备先进性分析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规定;建筑设计卫生、职业卫生警示告知制度、职业病危害日常检测、档案资料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职业健康检查内容部分符合要求。
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为:①空压机布置不合理;②建筑设计卫生不佳,车间内通风照明较差、未设置浴室;③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置不完善;④污水处理站、锅炉房区域尚未设置相应有毒气体浓度检测装置及相应应急救援设备设施;⑤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较为简单,相应的落实情况及档案资料较差。
主要建议
1、设备布局:
用人单位应将车间冷转印机尾部附近小型空压机采取建筑隔离防噪或移至其他区域,避免对周边区域内作业人员造成噪声交叉影响。
2、建筑设计卫生:
生产厂房因沿纵轴分割造成通风采光受影响,建议用人单位按《印染工厂设计规范》(GB50426)中第8章要求对通风进行整改加强。现场查勘主生产车间内顶部保留有租赁前留置的通风管道,建议用人单位对其进行改造,以加强车间内通排风。印染区域换气次数要求见表1-3-1(摘自GB50426中表8.3.6)。
用人单位应加强车间内整体照明,按照《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对纺织、化纤工业染色及印花的照度要求,应保证在配合局部照明的前提下0.75m水平面照度不低于300Lx,化验、检验区域不低于200Lx。
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中第7.2节中对浴室的要求,用人单位宜设置浴室,浴室可由更衣间、洗浴间和管理间组成。
3、职业卫生防护设施:
(1)岗位防护设施:用人单位应按《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GB/T 16758-2008) 根据“形式适宜、风量适中、强度足够、检修方便”的原则为实验室实验操作位及调浆间分散机操作位设置局部吸风排毒设施。如技术可行,建议为印刷机及转印机和涂层机设置机械吸风排毒设施。设计罩口风速或控制点风速应足以将发生源产生的尘、毒吸入罩内,确保达到高捕集效率。局部排风罩不能采用密闭形式时,应根据不同的工艺操作要求 和技术经济条件选择适宜的伞形排风装置。
(2)应急救援设施:应在污水处理站设置氨、硫化氢浓度报警装置或为操作工配备便携式浓度报警仪、在锅炉房设置一氧化碳和氧浓度报警装置,毒物报警值应根据有毒气体毒性和现场实际情况至少设警报值和高报值。预报值为MAC或PC-STEL的1/2,无PC-STEL的化学物质,警报值可设在相应超限倍数值的1/2;警报值为MAC或PC-STEL值,无PC-STEL的化学物质,警报值可设在相应的超限倍数值;高报值应综合考虑有毒气体毒性、作业人员情况、事故后果、工艺设备等各种因素后设定。
在上述2岗位附近设置正压式呼吸器等个体应急救援防护用品。
(2)个体防护用品:应为实验室、调浆间、印刷机、转印机、涂层机等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操作工配备防毒口罩、耳塞等个体防护用品,并不断更新和加强监督管理,保证选型正确、合理有效、工间正常使用。
4、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及其档案资料
按《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47号)第11条等规定细化完善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并应当至少包含如下内容:
(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四)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六)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七)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九)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十)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十一)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十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用人单位编制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应具有可操作性,并及时修订和更新,并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形成记录存入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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