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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评价报告信息公开

2016H16301013 上海贺利氏电测骑士有限公司

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预评价 □控制效果评价 R现状评价 报告信息公开表
委托批号:2016H16301013                           报告编号:21XZ201607000300010   
建设单位
  • 用人单位)
上海贺利氏电测骑士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上海贺利氏电测骑士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建设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七宝镇中春路6570号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用人单位生产工艺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电焊烟尘、铁及其化合物粉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氮、臭氧、铜烟、矽尘、二氧化锡、氧化铝粉尘、电焊弧光、高温、噪声和工频电场等。
检测结果 检测点数:40个
合格点数:40个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 现场调查:庞京玺、郑青华
采样:郭美玲、姜剑明
检测:谷永胜、王珂
建设单位
陪同人员
俞欣葳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时间 现场调查:2016.6.1~6.3
采样:2016.6.27~6.29
检测:2016.6.27~7.04
评价结论
与建议
(1)结论
本次评价用人单位行业类别: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通用仪器仪表制造/供应用仪表及其他通用仪器制造,行业代码:C4019。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规定,该企业属于制造业中第二十七类 “仪器仪表制造业”,定为“职业病危害一般”的生产企业。
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第二条:在实际运用中,如果建设项目拟采用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与其在《目录》中所列行业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有明显区别的,建设单位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可以通过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作出综合判断,根据评价结果确定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鉴于用人单位生产过程中用到覆膜砂(游离二氧化硅含量达96%),年使用量大,人工上料作业,未设置吸风除尘设施,岗位接触职业病危害的风险严重。本次评价将用人单位定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生产企业。
用人单位总体布局、功能分区、设备布局、个体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设施等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规定。
用人单位工程防护设施、自然通风、辅助用室和职业卫生管理等方面部分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47号(2012年))的规定。
(2)建议
1. 用人单位应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为引二车间CE注砂和砂机车间上料岗位设置吸风除尘设施,设置的吸风除尘设施应遵循“形式适宜、位置正确、风量适中、强度足够、检修方便”的设计原则,并根据《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2008)的要求对吸风除尘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维护和检修,使吸风除尘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在检修维护时,维护工人应佩戴有效的个体防护用品,避免意外发生。
操作工上料时应规范操作,不能野蛮作业,避免产生扬尘。
2. 根据《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2015)第8.4.10要求,为引一车间增设机械通风设备,确保车间换气次数不小于5次/h。
3. 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第7.2条的要求,车间卫生特征2级的车间应设浴室,浴室可由更衣间、洗浴间和管理间组成。车间卫生特征2级的车间浴室内每个淋浴器设计使用人数上限为6人。
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第7.4条的要求,人数最多班组女工>100人的工业企业,应设妇女卫生室。妇女卫生室由等候间和处理间组成。等候间应设洗手设备及洗涤池。处理间内应设温水箱及冲洗器。冲洗器的数量应根据设计计算人数确定。人数最多班组女工人数为100~200人时,应设1具冲洗器,>200人时,每增加200人增设1个。
4. 根据《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 159-2004)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5〕16号)的要求,严格落实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制度。
5. 针对用人单位未严格落实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的情况,根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的要求,企业应严格落实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为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之劳动者。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安排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组织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按《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规定确定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安排职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健康检查;完善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对有职业禁忌证的职工不应安排在有禁忌的工作岗位,在岗期间检查发现异常者,应按规定的要求及时进行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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