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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评价报告信息公开

2016H16107005 赫比(上海)家用电器产品有限公司

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R预评价 □控制效果评价 □现状评价 报告信息公开表
委托批号:2016H16107005                           报告编号:21YP201610000180002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赫比(上海)家用电器产品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赫比(上海)家用电器产品有限公司新增设备扩建项目
建设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闻路77号、79号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项目运行期涉及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塑料热解气、塑料粉尘、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氮气、低温、高温、激光和噪声等。
项目施工期涉及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木粉尘、电焊烟尘、甲苯二异氰酸酯、甲醛、铬、锰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氮氧化合物、臭氧、电焊弧光、噪声、高温等。
检测结果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 现场调查:庞京玺、郑青华
采样:/
检测:/
建设单位
陪同人员
黄立华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时间 现场调查:2016.9.6
采样:/
检测:/
评价结论
与建议
(1)结论
本项目所属行业类别为: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塑料制品业/日用塑料制品制造,行业代码C2927。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本项目属制造业中的第十六类“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第2项“塑料制品业”,为“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职业卫生管理、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等规定的要求。
本项目建筑设计卫生、应急救援设施和辅助用室的设置部分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针对上述存在不足,本次评价在第五章建议中提出了相关建议。
(2)建议
  1. 、将冷冻修飞边机使用的液氮储存于钢瓶间内,并在钢瓶间内设置氧含量报警器及与之相连锁的事故排风装置,事故排风的换气次数不宜小于12次/h。
  2. 、根据《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2015)的要求,调整厂区集中空调系统进风口与排风口的位置,使进风口其满足以下要求:
①应直接设在室外空气较清洁的地点;
②应低于排风口;
③进风口的下缘距室外地坪不宜小于2m,当设在绿化地带时,不宜小于1m;
④应避免进风、排风短路。
  1. 、针对本项目A栋厂房3F模切机房自然通风不良的情况,建议建设方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第6.6.1的要求,在模切机房内加设机械通排风设施,新风应来自室外,新风口应设置在空气清洁区,新风量应满足下列要求:非空调工作场所人均占用容积<20m3的车间,应保证人均新风量≥30m3/h;如所占容积﹥20 m3时,应保证人均新风量≥20m3/h。采用空气调节的车间,应保证人均新风量≥30m3/h。
  2. 、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第7.4条的要求,人数最多班组女工>100人的工业企业,应设妇女卫生室。妇女卫生室由等候间和处理间组成。等候间应设洗手设备及洗涤池。处理间内应设温水箱及冲洗器。冲洗器的数量应根据设计计算人数确定。人数最多班组女工人数为100~200人时,应设1具冲洗器,>200人时,每增加200人增设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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