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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评价报告信息公开

2019H16106005 日东电工预评

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预评价 控制效果评价 □现状评价 报告信息公开表
委托批号: 2019H16106005                        报告编号:21YP202006000250007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日东电工(上海松江)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日东电工(上海松江)有限公司增产项目
建设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联阳路716号
建设项目存在的
职业病危害因素
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甲苯、乙酸乙酯、正庚烷、甲基丙烯酸甲酯、氨、丙烯酸丁酯、过氧化苯甲酰、噪声、紫外辐射、高温等
检测结果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 类比现场调查人员:袁坤
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方建华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时间 类比现场调查时间:2019.8.19
评价结论与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运行期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甲苯、乙酸乙酯、正庚烷、甲基丙烯酸甲酯、氨、丙烯酸丁酯、过氧化苯甲酰、噪声、紫外辐射、高温等。
项目建设期涉及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臭氧、环氧树脂、电焊弧光、高温、工频电场、噪声等。
本项目总平面布置、工艺及设备布局、工程防护措施、个体防护用品配置、应急救援措施等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规定。
本项目存在的不足之处:本项目第一工厂、第四工厂利旧使用的集中空调系统新风口设置情况不符合要求;第三工厂未对开发实验室工作区域拟采用的集中空调系统详细参数进行设计。本次评价已在第一部分第五章建议中提出了相关补充性建议。
综上所述,该建设项目若能在以后的设计、施工和正式投产中,进一步完善与落实相关的设计内容,并积极采纳本报告提出的建议,确保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配备完善、运行正常,个体防护措施落实到位,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切实执行,则该建设项目在建成投入运行后,其职业病防治方面内容能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补充性建议
1 本项目第一工厂、第四工厂利旧使用的集中空调系统新风口设置情况不符合要求;第三工厂未对开发实验室工作区域拟采用的集中空调系统详细参数进行设计。建设单位应按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2015)等标准规范的规定,完善第一工厂、第四工厂利旧使用的集中空调新风口的设置、并完善第三工厂开发实验室工作区域拟采用的集中空调参数进行设计,具体要求如下:
①作场所的新风应来自室外,新风口应设置在空气清洁区,新风量采用空气调节的车间,应保证人均新风量≥30m3/h;
②进风口近距离内有排风口时,应低于排风口;
③进风口的下缘距离室外地坪不宜小于2m,当设置在绿化地带时,不宜小于1m;
④应避免进风、排风短路;
⑤进风口周围若有事故排风口,则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m;当水平距离不足20m时,排风口应高于进风口,并不得小于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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