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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报告信息公示

2018H17404001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特气房(氯)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þ 公开
□ 保密
安全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项目名称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特气房(氯)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评价类别 □预评价 □验收评价 þ现状评价 □专项评价
行业类别 轻工
报告编号 2018H17404001
项目概况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4月26日,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381411253;法定代表人:JINSHAN ZHANG;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宝山区潘泾路2999号,主要从事高性能涂料研发与中试、集成电路封装焊接材料的研发、加工、销售等。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现有职工人数200人,安全生产主管部门为EHS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名。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氯,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3年第3号《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该企业不在适用行业内,故不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厂区东边为空地,南临忠旺铝材上海总经销中心,西侧为潘泾路,潘泾路以西为上海宝钢热冲压零部件有限公司,北临为上海含山瓷业有限公司。
企业涉及的氯为毒性气体、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但不构成重大危险源,依据《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安监总局 [2014]第13号公告)中的规定,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采用危险指数法进行计算,取最大值80m。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周边500m范围内无居住区、学校等高密度、高敏感场所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中的“八类场所”,飞凯公司与“八大场所”之间的间距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规范要求。
 
评价项目组长 刘鹍鹏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18年5月21日
技术负责人 张家杰 过程控制负责人 窦娜
报告编制人 刘宁宁 报告审核人 冯传荣
参与该项目评价工作的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专家 刘宁宁、张欢
现场开展
安全评价
工作
环节 签订合同和沟通 初查 复查
时间 2018-1-23 2018-1-27 2018-4-12
人员 滕跃 刘宁宁、张家杰 刘宁宁、张家杰
主要
任务
项目风险分析,合同洽谈,现场初步检查 正式现场检查 复查,欠缺资料的现场交流,核对;资料收集、核对;
核对,现场设施照片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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