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办就前三季度安全生产形势及新《安全生产法》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
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安全生产非常重要,大家对这方面的情况都很关注。今天我们请来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先生,国家煤矿安监局副局长宋元明先生,国家煤矿安监局安全总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支同祥先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计司司长李万春先生,请他们向大家介绍2014年前三季度全国安全生产形势及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并回答大家提问。
下面先请黄毅先生作一个介绍。
黄毅:
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大家上午好。今年来国家安监总局在这里已经举办了三次新闻发布会,今天是第四次,非常感谢大家的参与,同时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进入下半年之后,全国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抓住新安全生产法正式颁布的有利契机,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推进依法治理,专项整治,狠抓措施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据统计,1-10月份,全国各类事故总量和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6%和8.8%,较大事故实现了由升转降,重特大事故同比减少12起,下降了25.6%。特别是煤矿,已经连续19个月没有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煤炭百万吨死亡率已经降到0.25,安全生产生产的其他指标也都好于去年同期。
黄毅:
三季度,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通过上下的共同努力,也都取得了较好成效。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总体要求,现在全国有25个省份已经出台了党政同责的规范性文件,有30个省份已经制定出台了一岗双责的具体意见,有18个省份安委会的主任由省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这样就进一步推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第二,认真地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推进依法治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之后,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发布,并将在12月1日正式实施。在这个阶段,安监总局对于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贯作出了总体部署,采取了一系列举措,掀起了学习贯彻的热潮。而且我们安监总局的主要领导同志深入到各地进行宣贯讲解,我们也编印了新《安全生产法》有关解读的释义材料进行广泛宣传,与此同时还将加快制定配套的有关法规规章标准。
黄毅:
第三,以“六打六治”为重点内容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不断深化。8月份国务院安委会正式部署这项活动之后,各地非常重视,而且结合本地实际,广泛开展了打非治违的行动。据统计,到9月底,全国各地打击治理的非法违规行为达到了50.7万起,其中对严重的非法违法行为,近7000件实行备案督办,已经责令停产整顿3117件,关闭取缔1624件,这项专项行动依然在向纵深开展。
第四,在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不断深入。煤矿已经对902个小煤矿正在实施关闭,而且力争年底之前要关掉一千处。油气管道隐患治理的攻坚战也取得了成效,已经排查出的三万多处隐患已经整治了34.1%,较之上半年提升了20个百分点。粉尘防治、危化品运输的整治、隧道的整治,以及其他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黄毅:
第五,推进安全生产领域的改革创新。我们所确定的八个省安全生产领域的改革已经全面铺开,同时抓住深化改革的有利契机,进一步推动安全监管方式的改革创新。以“四不两直”为主要方式的暗查暗访已经形成制度化。我们坚持不懈、有重点地开展整治的攻坚战,选择了50个煤矿的重点县,50个非煤矿山的重点县,60个危险化学品的重点县,22个烟花爆竹的重点县,开展专项的治理整顿,对其县委书记、县长,我们都进行了谈心对话,同时对这些重点县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专门的督查组,帮助地方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治。同时我们还进一步研究制定了有关改革创新监管监查方式的一些具体办法,通过这些工作进一步推动了安全生产领域各项措施的落实。
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尽管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在三季度发生了三起特别重大的事故,暴露出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上,在安全监管上存在的严重问题,所以,下一步我们还要针对这些问题进一步强化各项措施的落实。
黄毅:
今天下午就要召开全系统安全生产的视频会议,对今年四季度的重点工作进行总体的部署,主要有这么几个方面:
一是要继续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在省市县三级要推动全面实现五个全覆盖。也就是党政同责要全覆盖,一岗双责要全覆盖,行政主要领导担任安委会主任要全覆盖,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全覆盖,安监部门向组织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全覆盖。通过五个全覆盖,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的责任体系,推动责任制的落实。
二是要继续深入搞好新安全生产法的宣贯,推动依法治理。我们近期要对全国两千多万家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发出公开信,让他们能够学法、知法、遵法、守法,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维护职工的安全生产合法权益,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我们还要组织多种形式的宣贯活动,力争使新安全生产法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黄毅:
三是要进一步推动以“六打六治”为重点内容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向纵深开展。专项行动部署到年底,要利用第四季度的时间,继续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对那些典型的非法违法行为,依据新安全生产法,执行重判重罚,同时还要通过广大媒体进行公开曝光,保持高压态势,强化警示教育作用,让这些行为如同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四是要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的改革创新,进一步加强对八个试点省份的指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安全生产工作推动作用,建立第三方参与安全生产监管的服务机制,积极推动安全生产领域的改革。我们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深化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创新体制机制,采取一系列举措,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同时,在继续下放减少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强化市场准入的安全标准。我们有决心,通过四季度的工作,促使安全生产形势继续持续稳定好转,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的目标任务,从而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全面改革的深入,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黄毅:
与我一同参加发布会的其他三位同事,他们不仅担任了一定行政职务,同时还是相关领域的专家。比如宋元明先生,他虽然是国家煤矿安监局的副局长,也是煤矿通风专家。支同祥先生虽然是政法司司长,但是也是政策、法律方面的专家。李万春先生虽然是统计司司长,但他也是化工方面的专家。
下面,我和我的同事愿意回答大家提出的问题,谢谢大家。
胡凯红:
谢谢黄总。下面开始提问,提问之前通报一下你所在的新闻机构。
中央电视台记者:
请问黄毅局长,八月份以来,安监总局开展了一系列有关粉尘企业防爆的专项行动,另外也开展了暗查暗访,在这些行动当中有没有发现具体的问题,请您介绍一下?还有一个问题,有关昆山的事故报告,全社会都在关心,有没有新的进展?具体在什么时间会有一个报告发布?谢谢。
黄毅:
昆山“8·2”事故发生以后,中央领导同志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高度重视,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8月4号,国务院事故调查组成立以来,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模拟实验、检测鉴定和专家论证,基本查清了事故的经过、事故的原因、事故的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在这个基础之上,认定了事故的性质、事故的责任,对相关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也提出了处理的意见,形成了事故的调查报告。在国务院正式批复之后,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事故调查处理的结果,同时要全文发布事故的调查报告,接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对事故的调查处理,我想重在总结吸取教训,亡羊补牢,防止同类型的事故重复发生,血的教训决不能再用血的代价去验证,这是事故调查处理的目的。
从安监总局来讲,通过认真地总结吸取昆山“8·2”事故的教训,对粉尘的治理采取了一系列重要的举措。首先,我们针对这起事故所暴露出来的在粉尘管理上的问题,依据相关的规章、标准,研究制定了严防企业粉尘爆炸的五条规定,以总局令颁布实施。对存在粉尘作业的企业,从厂房的设计、通风防尘系统、设备的防爆防水防湿以及个体防护等方面都作出了严格的规定。
黄毅:
第二,我们针对昆山开发区在监管上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在对三十多个工业园区、开发区进行暗查暗访的基础之上,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关于加强开发区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
第三,从8月份以来,我们先后组织了10个暗查暗访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到一些粉尘作业企业进行暗查暗访,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在中央电视台进行曝光,引起了很大的震动,也促进了这些问题的解决。
同时,我们在整个粉尘专项整治当中,一共排查出各类隐患5.8万项,对重大的隐患,由地方政府的安监部门实行挂牌督办。下一步,我们还要继续深化粉尘方面的专项整治,而且“8·2”事故调查报告对外发布之后,我们还要以此为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深刻吸取教训,有力地防范遏制粉尘事故的发生。我们也希望新闻媒体的朋友在对粉尘防爆方面要加强舆论监督,发现问题要及时曝光。谢谢。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记者:
今年以来,煤炭行业经济形势下行比较严重,相当一部分煤炭企业陷入了困境,近期国务院及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推动煤炭行业脱困的政策,请问煤炭行业脱困的过程当中会对安全生产带来哪些影响?我们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有哪些举措?
黄毅: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始终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以来,我们确定了“1+4”工作法,全力推动煤矿安全的专项整治,应该说见到了明显的成效,连续19个月没有发生特别重大事故,这是历史上最好的水平。但是,煤矿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在煤炭经济下行这种情况之下,安全生产工作面临一系列的挑战。如何既帮助煤炭行业解困,同时要加强安全监管,在这方面我们确实采取了一系列重要的举措。这个问题请煤监局副局长宋元明先生具体回答。
宋元明:
去年以来,煤炭行业由于煤炭市场严重的供大于求,造成了煤炭行业大面积的亏损。这种亏损如果继续持续下去,不仅会影响煤炭行业的健康运行,也会影响我们国家能源的安全供应,同时严重影响煤矿的安全生产。长期亏损下去,煤矿企业的安全投入必然减少,各种安全措施和设施跟不上,同时也要影响企业的主要领导干部抓安全的精力,会造成我们矿工情绪上的不稳定。因此,抓好行业的脱困和煤矿安全生产的关系是息息相关的。党中央、国务院对煤炭行业亏损的问题高度重视,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副总理张高丽、副总理马凯和国务委员王勇同志都专门为此作出重要批示,并且多次组织相关部门一起开会专题研究,总体上是要多措并举,在行业脱困和安全生产上,采取一系列的组合拳。比如,在行业脱困方面,一是要控制国内煤炭的生产总量,二是要控制劣质煤的进口。为煤炭企业清费利税,减轻煤炭企业的赋税负担。同时继续加强煤炭企业的改革,研究我们一些老企业、灾害严重的企业有序退出的机制。
宋元明:
在调控国内煤炭生产总量上,国家煤矿安监局参与了由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监局、中国煤炭工业协会联合组成的行业脱困的联席会议机制,按照国务院领导的要求,协调13个相关的部委共同研究措施,比如在调控国内的总量上,安全监管的介入是要将调控总量纳入到一个依法调控、依法治理的轨道上来。首先,我们对违法违规建设的项目,要一律责令停工停产,这部分建设项目,有的未经核准,有的经过核准,但各种相关的手续不齐全,不仅建设而且已经投入生产,有的还是大项目,严重地冲击煤炭的市场。在调控总量上,我们还要查处严重超能力生产的行为,在煤炭亏损期间,一些煤炭企业以量保价,低价促销,反而不断地加大生产能力,形成了超能力生产的严重的安全隐患。目前,我们已经对所有煤矿的生产能力在国家煤矿安监局、国家能源局和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的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对超能力生产的行为,我们也欢迎社会监督,进行举报。
宋元明:
在调控总量方面,我们还要核减危险煤矿的生产能力,煤与瓦斯突出和冲击地压是煤矿比较严重的两类灾害,这两类矿井我们要通过核定,对生产能力进行核减。调控总量方面,我们还要大力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正像刚才我们新闻发言人讲的,今年我们目标关闭800处小煤矿,目前已经确定关闭名单902处,力争到年底超过一千。同时,我们还要严格准入,30万吨以下的小煤矿不再建,去年10月份出台政策以来,这一年控制的很好,30万吨以下的小煤矿不再建设。对于煤与瓦斯突出的矿井,90万吨以下的不再建设,同时加强安全监察,这些措施部署下去以后要通过监督督查促进各地和企业的落实。
宋元明:
在安全监察上,一个是煤矿安全监察局开展了一系列组合拳的行动,派出了煤矿安全督导巡视组,对12个省进行督导巡视。同时,煤矿安监局的有关司局也对14个省进行联系督促,二是脱困联席会议机制还要组成12个检查组,对6个重点省份,在调控总量上的一些措施进行监督检查。从目前情况看,行业脱困已经初见成效,同时煤矿安全生产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在脱困方面,煤价从今年8月份的480元,现在已经回升到497元,涨了17块钱。同时,国内的生产总量已经开始下降,前三个季度,总体上下降1.3,特别是9月份下降的幅度超过了7%。煤矿安全生产近一两年来,我们在“1+4”工作法的基础上,狠抓“双七条”的刚执行,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应该说,目前煤矿安全生产有两个历史记录,第一个历史记录就是我们煤矿的百万吨死亡率,到现在是0.25,这是历史上最低的记录。第二个历史记录是我们煤矿的特别重大事故的间隔周期,到今天已经达到了19个月零6天,这是历史上间隔时间最长的周期。谢谢。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
我们都说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但是当前的形势下,政府和其部门开展的行政执法作用也是不可替代的,能否介绍一下目前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情况?
安全监管部门作为安全生产法监督执法的部门,肩负着重要的职责。我们要通过有效地监督执法,来进一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尤其是在一些企业缺乏安全生产内在动力情况之下,外部的监督执法就显得更为重要。这些年来,我们在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上,在规范执法行为上,在创新执法的方式方法上,都采取了一些新的办法,也见到了一定的效果。随着新安全生产法的实行,在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的过程当中,我们还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有关这方面的情况,请李万春先生回答。
我们都知道,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提高监管监查法制化水平,可以有效减少事故,减少人员伤亡。行政执法主要表现,体现在我们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就是隐患排查治理,加强现场的检查力度,这也充分体现了预防事故、预防为主的思想。我给大家通报一组数据。今年前三季度,全国各级安全监管监查机构,共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162.8万家,326万次,其中涉及到高危行业190.8万次,这其中查处各类事故隐患285.4万项,查处重大事故隐患6066项,按期整改率达到87.2%。查处高危行业的重大隐患3869项,按期整改率达到87.7%。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667起,结案率89.7%。
今年1-9月份,共发生26起重大事故,目前已经结案了14起,平均的结案时间已经由去年123天缩短到106天,缩短了17天,加快事故的结案,可以充分吸取事故的教训。
另外,借此机会,我也向大家通报一下安全生产有关举报信息的情况,因为安全生产离不开社会监督,离不开社会支持,我们也欢迎全社会关心关注安全生产,加大举报力度。今年1-9月份,全国通过“12350”等各种渠道共接到举报信息24878件,其中直接涉及到生产安全事故和隐患的就达到23858件,已经核查了22944件,核查率96.2%,其中查实了15194件,查实率66.2%。这其中,事故举报信息2296件,已经核查2192件,核查率95.5%。查实了1186件,查实率54.1%,在这些事故举报信息查实中,一共查实1起重大事故,查实了63件较大事故。隐患举报信息13616件,已经合核查了13224件,核查率97.1%,查实的隐患9024件,查实率68.2%。下一步我们将一如既往的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我有两个问题。第一,今年以来我们开展了油气管道的整治工作已经进行了一段时间,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近日,国务院成立了油气管道整治的工作小组,请问为什么在这样的时机成立这样的小组?请介绍一下最新的油气管道整治情况。第二,新安全生产法实施以后,对我们安全生产工作会重点带来哪些方面的推动?谢谢。
关于油气管道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在去年山东青岛“11·2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发生之后,为了深刻总结吸取事故的教训,在全国范围之内开展了油气管道的安全专项整治。现在我们全国陆上油气长输管道的总里程已经达到了12万公里,而且一半以上运行了15年以上,有的运行了20年、30年,事故隐患很多,而且一些重大隐患时刻在威胁着管道的运输安全。
去年通过专项整治的隐患排查,共排查出3万处安全隐患,这3万处安全隐患截止到10月底已经整治了34%,其中有7000多处重大的隐患需要地方企业与相关部门协调行动,共同采取措施,从根本上来解决问题、消除隐患。所以,如何更好地进行协调,就需要成立一个领导小组,所以最近国务院批准成立了油气管道隐患整治的领导小组,王勇国务委员亲自担任组长。这个小组将对那些跨地区跨行业油气管道的隐患整改统一进行协调,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有些要国家来投资,进行整改。所以我们感觉到,这个领导小组的成立,充分显示了国务院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也体现了从根本上解决油气管道安全隐患的决心和信心。下一步,我们要在这个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协调之下,对已经发现的重大隐患,排出时间表,定出路线图,争取在明年底把这些重大隐患解决,而且争取在2017年底把所有的隐患全部解决掉。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油气管道的安全运行。
最近我们还要对那些存在重大隐患,无法保证安全运行的管道,要采取必要的措施,特别是要依法采取停止输油的措施,确保这些管道的安全运行。我们也希望媒体的记者朋友对油气管道的安全整治还要继续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因为它关系到我们千家万户,特别是有些油气管道与城市的地下管网交叉重叠,暗藏着大量的隐患,所以必须通过彻底的整改,来消除这些隐患。
第二个问题,关于新安法如何进一步实行,这个问题请我们支同祥先生来回答,因为他参与了安全生产法修订的全过程,而且也参与了对新安法宣贯总体方案的制定,所以下面请他回答这个问题。
新安全生产法经人大审议后,8月31日发布,于12月1日施行。推进新安法的贯彻实施,重点要强化四个方面的工作。第一,进一步强化新安全生产法的重要地位。大家知道,安全生产非常重要,这次修订,明确把安全生产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写入了新安全法。另外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的方针,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在新法的总则部分,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各方面的责任,要求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
第二,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这是我们这次修法增加和完善内容比较多的,因为大家都知道,我们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关键还在企业,企业是根本。所以近年来,我们从一些重特大事故的原因分析中都能够看到反映出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突出问题,我们这次修订安全生产法,把国务院23号文,国务院40号文的有些规定上升为法律的规定,并对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了进一步强化。与原法相比,我们好多内容修改的比较多,完善的比较细。
第三,进一步强化政府部门监管职责。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我们在安法修订中,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职责,我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管,有关行业部门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对相关行业领域实行安全监管。另外,强化了各个行业部门安全监管的职责,同时法律也赋予行业部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地位。
第四,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行为和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处罚。一是加大了处罚的力度,这次新法的修订力度很大,许多条款已经不再把逾期未整改作为处罚的前置条件,我们对企业隐患加大处罚的力度。二是实施双罚。大家知道,原法只是对发生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处罚,这次我们进一步加大力度,不仅处罚事故的单位,也处罚事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而且力度很大。三是提高对事故单位处罚的额度。这次修法把一般的行政处罚额度提高2-5倍,对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企业最高可以处罚1000万,对特别严重的再增加一倍,就是最高到2000万,应该说新安全生产法是一部最严厉的法律。四是加大了责任的追究。我们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发生特别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我们叫职业的终身禁入。另外安监总局正在加大新安全生产法的宣贯力度。学习宣贯新安全生产法,是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要求,也是推进依法治安,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重要体现。所以,建议各位媒体朋友能够重视并加大对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力度,一方面安全监管人员、执法人员要加强学习,要深入学习,要理解法律,掌握法律的规定,进一步做好执法工作。另一方面要推动企业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深入学习,让所有的企业都能够知法、懂法、守法。在推进安法的实施过程中,安监总局已经开始着手相关工作,一个是根据新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正在抓紧修订完善有关的行政法规,因为安全生产法是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好多规定比较原则,我们要制定一些实施的细则和办法。二是对相关16部规章加快修订,来进一步推进法律法规,特别是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的实施。
我有两个问题。第一,关于制度建设,总局自从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出台以来,先后出台了百余字的“口袋法”、“袖珍法”,这些法规在实施的过程中效果如何?第二,关于重点县的,总局选取了一系列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重点县抓重点,我们可以看到成效是非常明显的,我想问一下具体采取了哪些攻坚的举措。谢谢。
加强安全生产的制度建设是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基固本的一项重要措施。只有把各项制度健全完善起来,把我们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我们才有可能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法治程序。
今年以来,安监总局加强了这方面的制度建设,其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对一些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的行业领域,存在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制定了相关的规定。我们已经出台了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的七条规定,非煤矿山安全管理的双十条规定,烟花爆竹危化品安全管理的规定、有限空间安全作业的规定,严防企业粉尘爆炸的五条规定,最近又出台了关于隧道安全管理的九条规定。这些规定都是以总局令的方式对外发布的,具有一定的强制性。而且这些规定都是从若干个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当中提炼出来的,言简意赅,重点突出,抓住这几条,就抓住了要害,就可以有效地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所以这也是我们在制度建设,特别是规章标准自修订过程当中的一个创新。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只有188个字,但是它却切中了煤矿安全生产的要害问题、关键环节,只要认真地去落实,就可以防范重特大事故。其他的这些规定,虽然只有几条,但是很管用、针对性很强。下一步,我们还要在这些方面进一步探索、创新,健全完善相关的制度措施。
第二个问题,关于抓重点。我们不仅在煤矿,而且在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都确定了一些重点县,这些重点县都是因为事故比较多、问题比较多、隐患比较多,所以作为我们的重点来抓,展开攻坚战。抓住了重点,就起到了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果。实践证明,这种工作的抓法,确实是比较科学的,抓住重点、抓住问题的主要方面和主要矛盾,就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至于你关心的煤矿50个重点县效果怎么样,请宋元明先生来回答你。
全国有煤矿的县一共771个,我们从这771个县里选出灾害最严重、事故最多的县进行重点突破,也就是在煤炭行业,选取50个煤矿安全的重点县。抓煤矿安全的重点县,现在已经一年时间,应该说成效比较明显。50个县煤矿死亡事故起数和死亡的总量下降的幅度是全国平均水平的两到三倍,这一年来为什么能够见到良好成效?我们也认真总结和分析,第一,首先抓党政同责,安监总局和国家煤监局把50个重点县的县委书记和县长请到北京来,当面谈心对话,安监总局的主要领导和书记县长们一一座谈,分析问题、交待任务。第二,抓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50个县有2789处煤矿,安监总局和国家煤监局动员机关的干部,由总局、煤监局的领导带队,深入到基层,和矿长面对面进行谈心对话,主要是宣传煤矿安全的“双七条”。“双七条”制定的过程,体现了一个科学立法的过程,而谈心对话宣传“双七条”的过程,又是一个全民普法的过程。有了简单化的法律法规,再经过全民的普法,在此基础上我们再开展严格的执法,也就是第三项措施。我们对照煤矿安全的七条规定,逐个条款进行检查,做到刚执行,不合格的一定要停下来,不仅停下来,而且要派专人盯守,还要立即整改,整改完以后要进行验收。这样一个严格执法的过程,确保了50个县能深入落实煤矿安全“双七条”、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见到了良好的成效。谢谢。
今年8月到12月底在全国集中开展了以“六大六治”为重点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请问发言人目前这项行动进展情况如何?
黄毅:
安全生产需要法治,并且只有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才能实现长治久安。但是这些年来,在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最大问题是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致使那些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行为屡禁不止,从而导致事故发生。这几年来,国务院安委会始终把打击非法违法、治理违规违章作为一个重要的抓手,作为一项重要的举措,持之以恒地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今年以来,特别是8月份,又部署了以“六打六治”为重点内容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六打六治”是按照问题导向的原则,针对六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采取集中的行动,要集中进行打击,集中进行治理。而且要通过前一阶段的工作,确实也见到了明显的成效。在我们发给大家的材料里面,专门有一部分是对“六打六治”的工作进行总结,包括某一个方面,打了多少、治了多少,我们都有一些数据来支撑,大家可以看一看,有些数据完全可以引用。
但是我们感觉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发展得不太平衡,在有些地方,有些行业领域,打非治违的劲头还不足,工作不太认真,力度不够大,对非法违法的行为,在打击处理上还存在着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所以,目前统计,由于非法违法导致的较大以上事故,仍然占事故总量的45%。所以说,非法违法不除,事故难消。我们要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之上,继续发力,尤其要抓住新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的有利契机,加大监督执法,而且要采取联合执法的行动,把某些地区领域非法违法现象严重的势头打下去,典型的非法行为要重判重罚。同时,我们还要通过加强对新安全生产法的宣贯,在全社会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氛围,建立起有效的监督机制,从而使这项行动能够收到更大的效果。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治久安,我们才能建立起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才能够为法治中国的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谢谢。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